写给方方
翻山越岭
我又喜欢一个人了,死心塌地的那种,她值得我这么做,我喜欢她的那句“我这个人就是敢爱敢恨,不喜欢就不喜欢,喜欢就大大方方地暗恋”,这是多么勇敢的人,换做我即使多么的喜欢一个男生也不敢大大方方的暗恋,暗恋又不能让我填饱肚子,丰富精神世界。
方方,这个名字中规中矩的,不招蜂引蝶。一般作家都喜欢取比较有诗情画意的名字,比如路遥,莫言,余秋雨等。那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其一,她写的文章确实好,值得去品读其二,余秀华也喜欢她。啰嗦一句,对于余秀华的诗歌我是很喜欢的,她的诗歌绝大部分取材于家乡横店村,写自己简单的乡村生活,写个体生命的体验感受。她善于在日常生活的琐事中写出了属于她的生命感受。阳光、云彩、麦地这些普通的景物,常常被她翻出前人未发之新意。她也写爱情,写得香也热烈。言归正传,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其实我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来,反正就是喜欢就说喜欢。
其实,对于方方的作品,我确实读得太少了,那以后慢慢来,轻轻走,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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