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问网openwhy.cn —— 基于文档协作平台的综合性内容型网站

请输入验证码的计算结果

看不清,换一张?
提交

建议反馈

提交
取消

绑定手机号

您不是手机注册用户,还不能操作创建群或申请为群参与者,请绑定手机号(手机号绑定后将也成为登录账号)
获取验证码
绑定
取消

合并账号

合并
取消

提示

取消
解绑并绑定
只有实名认证用户可创建活动,
请先进行实名认证
确定

扫描下载开问APP

中国医疗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医疗法律法规大全

2018-04-18
版本 v1.9
字数 44844
阅读 2.5万
2
云协作成员 1
开问网
管理者:
告:
查看公告
录:
一、医疗机构篇

一、医疗机构篇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2.26)(2016.2.6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 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正在加载……
举报
  • 动态
  • 大事记
展开
0条评论
更多评论
关联云协作
回到顶部
分享群

分享到微信

1/10
作品二维码: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开问电子证书编号: